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其中: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照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
二、相关要求
1、此次学费资助对象为山东省籍省定、国定标准建档立卡学生(以省里下发名单为准),最终的山东籍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己发送至各院内部邮箱。
2、通知学生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表》照片要求蓝底1寸免冠照片,除个人、家庭、家庭成员情况信息可以电子版填写,其他内容均需手填。
3、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事务中心10号窗口。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