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拟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级、2020级本科生。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只发学习优秀证书,不发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2021版))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尤其对进步奖学金的申报应严格把关。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于4月11日前将纸质版进步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与进步奖学金获得者所在班级2020-2021第二学期和2021-2022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在成绩单内将奖学金获得者进行标注)报送至艺术中心一楼事务中心9号窗口。待审核无误后,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进步奖学金名单,并于4月18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2、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奖学金名单,注意上报人数不能超过规定名额,于4月18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3、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后,各院自行导出并制作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及进步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于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艺术中心一楼事务中心9号窗口。
4、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评分依据之一。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