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关于选聘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2023年03月09日 12:19 admin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资助育人和实践育人要求,增强受奖助学生对党和国家资助事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思源意识和志愿精神,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引导同学们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决定选聘2023“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我校资助宣传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1、我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2、获得过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3、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责任心强;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5、学生人数1500人及以下学院,需选聘3名学生;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学院,需选聘4名学生。

二、工作内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工作;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毕业前”和“开学初”两个关键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讲宣传方式,向所在学院学生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国家、学校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学院应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做好各项总结工作;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3、各学院请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报表》(附件1),并于317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交至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报送邮箱:sdgsxyzz@163.com。经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举行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学生处   

20233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 鲁ICP备05025313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