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发〔2019〕39号)要求,为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管理,统筹规划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现就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一)临时岗:主要面向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岗位,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审定。
(二)固定岗:主要面向业务性、专业性等工作难度较强的岗位,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岗位薪酬
(一)临时岗: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12元/时标准发放。
(二)固定岗:执行烟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三、申请条件
(一)原则上优先安排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人一岗原则。
(二)用工时长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勤工助学为辅助性工作,教师不得让学生替班,或由学生代替教职员工开展涉密性、危险性工作。
(二)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8月29日前报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电子版报xszzqgzx@163.com(邮件标题标明“2023-2024学年XX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三)岗位设置主要以临时岗为主,固定岗从严掌控。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处张瑞,联系电话:6893412。
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