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学校后勤事务,是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为教学提供保障、师生生活提供服务的行政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学校后勤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及后勤基础设施设备、能源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房产、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等专项工程的立项及实施;代表学校与各后勤实体及社会专业服务公司签订经营服务合同或目标责任书,对其经营服务实行“契约化”管理;管理师生餐厅、洗浴中心、开水房等生活服务设施,负责社区生活服务网点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各类便民服务项目;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保洁等工作;统筹组织学校物业、社区、餐饮、幼教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校内教职工住房日常管理;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节能环保工作。
2019年度,后勤管理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将党委“四个所有”的工作理念变成实际行动,狠抓目标落实,强化管理,对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管理实行项目化管理,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后勤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师生满意度。
完成《山东工商学院食堂管理办法》修订。2019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山东工商学院管理管理办法》(院发〔2019〕33号),中心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制定了执行方案,对食堂实行量化管理,从规范管理入手、改善饭菜品种,合理的饭菜打配比例,到服务质量的提高,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学校的饮食保障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
出台《山东工商学院物业管理办法》(院发2019[60]号),规范学校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师生服务。依托物业服务内容与考核监管办法,形成《山东工商学院物业服务手册》,已印刷并装订成册。
完成《山东工商学院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经2019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原则通过,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为下一步住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对校内住房进行规范管理。
《山东工商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山东工商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稿已完成初稿。
日常工作按如下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修缮工程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公共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6〕123号)规范管理;
校园商业网点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7-2020)》(院发〔2017〕111号)、《山东工商学院商业网点管理办法》(院发〔2017〕112号)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水电暖运行中心按照《山东工商学院水电暖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3〕90号)、《山东工商学院校内住宅区生活用电收费暂行规定》(院发〔2013〕80号)落实日常管理工作;
节能减排方面,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院发〔2013〕89号)积极落实,利用节能监管平台软件实现校园节能监督,为校园节能改造提供数据支持;
按照《山东工商学院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9〕13号)对教职工住宅物业进行规范管理;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6〕96号)对校内周转房进行规范管理;
值班备勤宿舍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值班备勤宿舍管理暂行规定》(院办发〔2017〕12号)规范管理;
爱卫会运动按照《山东工商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章程》(院发〔2013〕83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