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2016]61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8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籍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其中:免除学费标准不超过8000元;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二、相关要求
1、此次学费资助对象为山东省籍省定、国定标准建档立卡学生(以省里下发名单为准),最终的山东籍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己发送至各院内部邮箱。
2、组织学生填写《山东工商学院建档立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附件1),并上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予以审核。
3、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9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大活204,电子版发至sdgsxyzz@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