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拟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在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2016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评定。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只发学习优秀证书,不发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0%,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尤其对进步奖学金的申报应严格把关。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奖学金名单,注意上报人数不能超过规定名额,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2、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后,各院自行导出申报汇总表,需让获奖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并于4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艺术中心二楼204办公室)。
3、各学院需于4月9日前将纸质版进步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与进步奖学金获得者所在班级本学期与上学期的学习成绩单(在成绩单内将奖学金获得者进行标注)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待审核无误后由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进步奖名单,并于4月15日前完成系统报送。之后制作并上交申报汇总表,需获奖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后于4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管理科办公室。
4、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评分依据之一。
学生工作处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