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拟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1级新生)
二、奖项、比例及金额
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四个等级。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
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2%评定,金额500元。
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5%评定,金额400元。
三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8%评定,金额300元。
荣誉奖学金按照学生人数10%评定,只发学习优秀证书,不发奖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0%,金额300元,与其它奖项不可兼得。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详见《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手册》(2021版))中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尤其对进步奖学金的申报应严格把关。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进步奖学金候选人所在班级2020-2021学年第一、二学期的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标注候选人)、进步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待审核无误后,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进步奖学金名单,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2、各学院在学工系统上报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奖学金名单,上报人数不能超过规定名额,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报送。
3、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后,各学院自行导出并制作一等、二等、三等、荣誉及进步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签字确认,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
4、评选准确率将直接作为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评分依据之一。
学生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