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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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2022年05月16日 14:38  点击:[]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

党发〔202212

 


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山东工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2516

 

 

 

山东工商学院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山东工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以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为基础,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群众联系,督促联系点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年度重点任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联系对象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点的选择,要坚持质量提升与难点突破相结合,既要选择工作基础较好、创新能力突出的基层党组织,推动创先争优;也要选择工作相对薄弱、问题相对集中的基层党组织,推动提质增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动态调整联系点,确保工作务实有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政策宣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党员模范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每年至少到所联系的1个基层党组织开展1次讲党课或理论宣讲活动。

(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了解联系点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发挥作用等情况,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真实情况。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开展1次现场调研。

(三)加强工作指导。紧密结合联系点实际,指导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对联系点的指导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课堂实验室、项目现场,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交流,真心与群众交朋友,深入了解师生群众的真实想法,认真倾听基层呼声,密切与师生群众的关系。

(五)协调解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与基层党员干部共同研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能够帮助解决的,尽力给予解决;对于不能直接帮助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研究解决;对于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千方百计为基层排忧解难。每年至少为联系点协调解决1个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统筹谋划,严格执行。党委办公室要协助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联系点工作,对工作中收集到的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党委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

(二)坚持率先垂范。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认真做好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工作指导、联系群众、帮扶解困等工作。同时,要带动、指导、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联系点工作抓出成效。

(三)压实党建责任。各联系点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要主动与联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接,协调安排工作,汇报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接受指导帮助,并指定专人做好工作记录。

(四)严守工作纪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开展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和广大师生群众增加负担,在抓联系点生动实践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附则

(一)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工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部)党总支和党支部实施意见》(党发〔20195号)同时废止。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519日印发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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