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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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05月13日 15:00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

 

院发〔202247                          

 

 


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 

2022513


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学校本科专业现代化升级,助力“素质+专业+创新创业+财商教育”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与社会力量,整合学校现有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构建一批适合多个专业学生学习的微专业,开展“新工科”、“新文科”教学改革试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建设目标

围绕开办学院优势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使学生通过灵活、系统培养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学术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三、基本原则

微专业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1.聚焦社会需求。“微专业”的构建与遴选应注重社会需求的结果导向,优先开设经济社会发展亟需人才的相关专业。

2.注重创新融合。微专业建设应注重改革创新和交叉融合,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体系、教材及资源建设,引领教学方法更新、考核方式创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拓宽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途径。

3.鼓励协同合作。校内鼓励组建跨专业、跨学院的教学团队;校外鼓励学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设微专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

四、申报、招生与管理

4.申报。拟开办微专业学院需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5.招生。招生由开办学院负责,学生自愿报名,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

6.教学管理。微专业教学管理由开办学院和教务处共同负责。开办学院须制定本学院微专业过程管理制度,指定微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订、任课教师选聘、课程编排、课程考试、成绩统计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接受开办申请、开办资格评审、人才培养方案审定、教学质量监控、证书授予资格审定等工作。

五、教学运行与修读要求

7.教学运行。微专业学制不超过2年,课程开设6-10门,不超过20个学分,课程应浓缩精炼跨学科基础知识,体现高阶性、交叉性和挑战性,构建起科学合理的跨学科核心知识体系。

8.修读要求。修读微专业的学生,需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读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获得修读证书;主修专业毕业前未能修读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者,不能获得修读证书,已获得学分可以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

9.重修管理。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需申请重修。

 

六、收费与证书发放

10.收费管理。微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收学费的90%划拨开办院(部),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课酬和管理等,10%由学校统筹使用。

11.证书发放。修读微专业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者,学校颁发《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证书》。

七、其他

12.本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山东工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2513日印发

(共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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