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21〕33号
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深化研究生
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
2021年4月25日
山东工商学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精神,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围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四个统领”工作布局,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扩大开放,加快“学科+财富管理”融合发展,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财商教育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改革目标
到2025年,硕士学位授权点数量达到17-19个,实现法学、文学、理学门类突破,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在校研究生规模翻一番,达到1300-1500人;建成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优势特色更加鲜明、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研究生教育进入省内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健全“三全育人”机制
1.完善思政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政水平。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逐步扩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覆盖面,促进思政教育从“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促进思政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学的融合贯通,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和教学示范团队。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主体责任,配齐建强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依托导师、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
2.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了解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要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要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
3.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研究生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遴选培育工作。
(二)优化学科授权体系,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
4.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化学位点布局。根据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建设水平,按照“服务需要、强化特色、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的思路,扩大授权学科总体规模,大力扩大专业学位授权种类。以应用经济学等高水平学科建设为载体,打造财富管理特色学科集群,探索推进财富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设置。力争到2025年实现法学、文学、理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突破。
5.推进学位点评估,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制定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方案,对现有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自我评估,以评促改,保证通过合格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达到C级以上。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对培育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对标,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学位授权点培育建设质量。
(三)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科学选拔优秀人才
6.建立动态调配机制,完善招生计划分配。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布局,结合社会需求,合理确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各学科的招生计划,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按照有利于提高培养质量的原则,完善招生计划分配,向科研平台、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倾斜,向师资力量强、培养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的院系倾斜,建立与培养能力、培养质量和就业密切相关的招生计划动态调配机制。
7.改革招生选拔方式,健全考试招生制度。本着吸引优秀生源,改善学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的原则,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调整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加大复试成绩权重,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一贯学业表现等。完善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生的选择权。在学校统筹管理下,进一步扩大院(系)招生自主权,完善分级管理工作制度,调动院(系)工作的积极性。
(四)深化分类培养改革,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8.促进科教融合,加强知识创新能力培养。通过重大科研项目、高水平学术活动和联合培养,促进学科前沿课程和实践课程建设,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加强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有机结合,重视科学研究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导师高水平研究课题及必要经费的保障作用。立足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设立特色研究方向,引导鼓励导师、研究生,从财富管理、公益慈善等行业企业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选题研究,形成我校的研究生培养特色和优势。获批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10项。
9.强化产教融合,加强实践创业能力培养。加强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力争获批1-2个山东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产业(行业)导师制度,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开发、学位论文选题、指导与答辩。探索实施“专业+职业能力”育人模式,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借助研究平台、协同创新中心及实验平台,通过参加案例大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
10.加强课程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发展前沿和研究生职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优化研究生核心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丰富课程类型。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前沿性,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大力推广案例教学,鼓励支持教师开发教学案例,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开设财富管理特色课程,培育一批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8-10门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强化跨学科课程、方法论课程和专题讲座课程。培育研究生教学成果,获批2-3项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11.拓展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展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渠道,提升合作院校的数量与质量。支持优秀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与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国际视野。继续探索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财富管理方向的研究生。扩大与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联合培养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硕士研究生。
12.服务社会急需,培养特色专业人才。依托烟台社会经济发展研究院、大数据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经管人才,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制造业强市战略。依托财富管理学院、公益慈善学院、中国第三次分配研究院等机构,培养财富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才,满足经济社会和金融行业对财富管理、公益慈善人才的迫切需要。依托自贸区研究院,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政策等专业人才,满足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发展需求。
(五)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提升导师指导能力
13.健全评聘制度,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强化岗位管理,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将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指导经验、育人能力和培养条件等作为选聘核心内容。加强兼职导师的选聘、考核与培训,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考核与退出机制。明确导师权责,切实保障和规范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研究生学业管理,畅通导学关系。发挥优良师德与和谐导学团队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落实《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建立导师指导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14.完善考核制度,实现导师动态管理。严格导师资格考核,每年对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每隔三年对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对考核合格的导师,依据导师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分配招生计划。
15.强化导师培训,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完善校院二级培训架构,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导师培训体系,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培训。加强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考核。推进导师组和导师团队建设。获批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4-5人。
(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压实培养主体责任
16.严格课程开设审查,健全教学评价机制。建立开放竞争的研究生课程开设审查机制,完善研究生课程准入与退出标准。根据学科专业、课程类别,科学设置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建立由教学督导、同行听课评价和研究生座谈等组成的研究生教学过程评价机制,严把研究生教学过程质量。优化教学结果反馈机制,提升研究生教学评价有效性。
17.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加大中期分流淘汰。构建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紧盯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成果评价、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健全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明确分流渠道和具体要求。严格开题要求,未达到学分要求者不得开题,文献综述、选题意义、可行性、创新点达不到要求者开题不予通过。强化中期考核,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坚持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双盲评审,严格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正式答辩程序。
18.完善学位授予标准,强化学术道德训练。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学位授予标准,分学科、分类别设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标准。将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作为专业学位论文主要形式。加强学风建设,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培养环节。建立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严格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获批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0篇。
19.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夯实培养主体责任。加强学位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理顺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导师的权责关系,加大学位管理过程公开、公示的力度。对问题论文导师、学院、学科严肃追责。充分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对教育质量全过程的监督保障作用。
(七)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0.配齐建强管理队伍,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研究生处机构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等专职管理队伍。各院(系)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基本要求,建设一支由专人领导负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实施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各类研究生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和梯队建设,强化对研究生辅导员、秘书等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21.明确校院两级责权,健全两级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校、院两级责权,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分工合作,建立统分结合、运行高效的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院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学位点负责人在招生、培养、论文质量和学位点评估中的职责和作用。
22.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建设完善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院系、职能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提供优质、便捷、实时的服务,实现招生、培养、学位、研究生管理和导师管理的系统化、集成化服务,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向服务转变。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统筹,形成改革合力。建立上下联动、各方协调的改革推进机制,确保改革的系统性。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坚定改革方向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学院党组织要为本单位推进落实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建立研究生处牵头,相关学院、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改革措施整体推进。
2.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到人。各培养单位是实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究、编制本学院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把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改革措施的执行力和时效性。
3.加大投入,做好条件保障。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学院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创收经费支持研究生培养,探索建立学校、学院、导师和社会多方联合资助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条件,按照每人3㎡的标准为研究生提供固定的学习、科研场所,按照每个学院30㎡的标准设立研究生研讨室,为研究生集中学习、学术研讨创造条件。
4.强化督评,确保改革实效。建立改革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改革的过程监控和分类考核,确保改革协调推进。加强改革舆情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处理好改革创新与和谐稳定的关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定期对改革进行督查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山东工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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