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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09:01  点击:[]

 

 

 

 

 

 


院发〔202183                          

 

 


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

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 

2021113


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现就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提升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深层次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国家和时代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为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口引领和推进学校体制机制改革,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推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合力。

坚持个性化培养。探索大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途径与模式,从教育环节、教育过程入手,充分借助现代数字技术,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个性化发展的教育资源,激发学生潜能,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坚持全面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全面融入专业教育,按照思创融合、专创融合、产教融合、科创融合的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目标导向。按照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协同推进、机制支撑的思路,做到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创业需要具备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实现我校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分层次、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富有创新精神、敢闯会创的创新创业人才。

2025年底前,在校内全面实施“一院一赛”计划,争取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全面启动“专创融合”建设工程,每个专业建设不少于2门“专创融合”课程;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20个“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进一步丰富;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打造“数字经济创业孵化中心”和“区块链科技孵化中心”;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培养建设,培养校内创业导师100名;出台激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制度文件。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建设

1.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构建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加强对具有我校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人才素养结构进行研究,为持续优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理论参考,并贯穿到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指导方案以及教学评价体系中,全方位优化创新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落实本科生使用创新创业成果替代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政策。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理实一体、学做一体、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体系。切实发挥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作用,构建校校、校企、校所、校地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联合企业院所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创业先锋班、创业精英班等校企协同的创业人才培养机制,遴选更多有潜质、有梦想、专创兼优的大学生进行系统创业教育。

(责任单位:教务处 研究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及研究团队建设。深入研究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内外部环境对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财经类高校发展提出的新挑战、新任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质量、规格、结合学校实际深化对创新创业教育规律的把握,研究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规律,探索研究适应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与培养机制,着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团队建设,启动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立项。

(责任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3.深化课程体系改革。结合产业与学科发展前沿,开设学科前沿类等相关课程。结合专业实践平台,开发开设创新创业实训实践类课程。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支持慕课、微课建设。立项开发建设双创教育通识课程和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十四五”期间,立项建设10个专创融合专业,立项建设50门“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加强专创融合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开展专创融合教学改革、项目式教学改革等。

(责任单位:教务处 研究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4.构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贯彻教赛融合的理念,将教学过程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赛事结合,在教学中培育学科竞赛项目,启动教赛融合研究立项。建立健全校级竞赛体系,以学院和学科专业为基础,将“训练-竞赛-实战”有机结合,构建“一院一赛”机制。下大力气组织好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推动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创。扩大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落实课赛融合模式,实现学生参与全覆盖。结合劳动教育要求,以项目为依托、以团队为支撑,有机融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创训练计划”为主题的劳动实践形式,指导学生开展科研训练、科技竞赛、创新实验、创业实训实战,通过模拟或现实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劳动实践中体验学习创新创业完整业务流程,赋予学生劳育学分,打造“劳创融合”新型育人模式。探索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团委 财务处 学生处  二级学院)

5.加强创业孵化与教育指导。统筹设计“创客培育-项目育苗-孵化加速-示范带动”一体化的创业孵化体系,形成“培训-咨询-辅导-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做好大学生创业培训,优化创业培训课程,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量,推进数字经济方向的创业先锋班建设,试点开设财富管理创业精英班和区块链创业精英班。建设“数字经济创业孵化中心”和“区块链科技孵化中心”,完善咨询与指导体系,完善创业导师库建设,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信息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持续帮扶、全程辅导和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三、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与保障能力

6.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提高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教师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把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规律,全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优化充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建设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分阶段、多种形式的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培养校内创新创业导师100名。着力落实校内创新创业教师(导师)到行业企业培训挂职交流、校外各行业优秀人才到高校兼任创新创业教师(导师)工作。

(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7.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考核机制,出台并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完善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纳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和绩效考核的相关政策;强化二级学院对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执教、指导能力综合考核评价;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导师评选制度,对学生在科技创新和创新创业等竞赛和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学生课程修习、学分认定、升学推荐予以认可。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对创业导师职责范围进行界定,对创业导师的工作付出予以认可,建立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制度,并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8.构建师生共创机制。研究制定教师科研成果转化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办法。探索指导教师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构建“优特专业+创新项目+创业团队+科技企业”成果转化模式,推动科研成果向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转化。鼓励教师吸收学生进课题、进实验室、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和创新创业项目。允许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在职创办企业,支持教师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师生共创等形式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形成共研共创、教学相长、成果共享、社会受益的良性局面。

(责任单位:科研处 人事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9.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建设多样化的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有效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搭建平台。探索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提升创业孵化的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底建成“数字经济创业孵化中心”和“区块链科技孵化中心”;鼓励二级学院建设基于专业的创客空间和创新创业实验室。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20个“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研究生处 创新创业学院 二级学院)

10.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专业综合评价体系中,列入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探索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师与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1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落实资金支持政策。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域绩效评价办法》(鲁教高函〔20199号)文件要求,划拨大创训练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学生立项项目。划拨“一院一赛”规划专项资金,支持各学院开展特色品牌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财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12.培育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营造和倡导“勇于创新,敢于试错,包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创新创业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依托“山东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院”和“山东省大学生社团工作研究基地”,以“激发创意思维、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锻造创业精神”为宗旨,每年十一月定为“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月,举办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在资金、政策与教师指导等方面加大对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社团、创业俱乐部和创业协会等的支持力度。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重大意义和重要价值,及时总结推广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工作典型与经验,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营造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团委 学生处 教师工作部)

四、组织与管理机制

13.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行动方案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以及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围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的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行动方案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人事处 教务处 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处)

14.各学院(部)是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行动任务,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研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15.建立工作年报制度。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的跟踪管理,相关部门和学院在每年12月的第三周向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报材料,汇总统计数据,总结工作措施,提炼工作经验,凝练工作特色。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113日印发

(共印2)

上一条: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1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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