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关于编制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021年03月22日 15:58  点击:[]

 

 

 

 

 

 


院发〔202124                          

 

 


关于编制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的要求,以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为契机,积极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全面总结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为着力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培养目标,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深入发掘和提炼专业及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强化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全面发展

科学设置模块化选修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和成才途径。积极拓展学生专业自主选择空间,优化辅修学位(专业)设置,促进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学生创造更好发展环境。建设美育课程,提升学生的审美与知美能力;开设通专结合的劳动教育类课程,各专业结合实习实训等方式,培养学生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

(三)坚持专业标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以下简称《国标》)的基本要求,对标专业认证标准,遵循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趋势,对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整体框架和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调整。

(四)坚持能力导向

充分认识和把握未来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新要求,面向市场,紧扣行业准入要求,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科学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能力要求。

(五)坚持学科交叉

按照新文科和新工科的建设要求,加快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专业。继续推进跨学科交叉的新专业建设,加快开发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扩大学生跨专业融合的课程选择,注重学科交叉培养;持续加大专创融合力度,增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和跨界融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

(六)坚持财商教育特色

实施财商教育特色,建设财富管理和公益慈善方向课程,提升学生的财经素养和财商意识,培养财富管理和公益慈善管理专业人才,构建“素质教育+专业教育+财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人才培养要求

(一)目标定位与基本要求

1.目标定位

培养综合素质‘高’、财商学养‘厚’、学科专业基础‘实’、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的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确定具体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素养及国际化视野。

2)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自主学习、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能力,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3)掌握一定的国防、安全、卫生等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拥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高尚的审美情趣。

(二)具体要求

1.学分构成与标准

为推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通过第一、第二课堂两份成绩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社会单位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据。

各专业第一课堂总学分包括理论教学学分和实践教学学分,其中文学学科专业总学分不超过155学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不超过160学分,工学学科专业不超过170学分。每学分对应16课堂学时(体育类每32学时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2周(不少于64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1周(不少于32学时)计1学分。实践教学经管文法类专业学分比例不低于25%,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不低于30%。工科专业的实践环节学时学分安排要满足专业认证要求。

第二课堂实践在引导学生坚持第一课堂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生对于第二课堂活动在思想成长、就业创业、创新创造、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艺体育、身心情感、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劳动实践等方面的普遍需求,进行工作内容、项目供给和评价机制的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第二课堂实践由团委和二级学院联合组织实施,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采用学分式评价和记录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计入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规定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2.课程体系与学分分配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为4-2-2模式,即四阶梯、两能力、两素养,四阶梯即公共基础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拓展教育;两能力即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两素养,即数字素养和财商素养。

明确课程计划与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等组成,必修与选修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结构合理,课程之间、课程模块之间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要对应培养规格,科学设置课程,明确课程内容,规范课程名称,明晰课程功能,建立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梳理专业课程体系模块及课程之间的前修后续关系,明确指导学生修读课程,形成课程流程图。

按照“公共基础+学科专业教育”构建教学体系,课程设置要保证学年学期的学分、周学时分配均衡合理,每学期课程设置一般为20-25学分,每周学时为20-25学时。课程体系与学分分配详见表1

1.课程体系与学分分配情况表

课程模块

课程类别

学分分布

备注

总学分

理论

实践

公共基础

思政类课程(必修)

16

14

2

外语类课程(必修)

10

数字素养类课程(必修)

3-6

计算机基础、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智慧制造等

数学类课程(必修)

3

3

文法类专业

8

8

公共管理类专业

14-24

14-24

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春季招生等经管类专业

14-18

14-18

经管类专业

16-20

16-20

工科类专业

军事类课程(必修)

4

2

2

包括2学分军事理论课和2学分军训

体育类课程(必修)

4

美育类课程(必修限选)

2

劳动教育类课程(必修限选)

2

素质拓展类课程

财商素养类课程(限选)

2-4

包括财富管理模块和公益慈善模块

文化语言类课程(限选)

大学语文(必修)

2

2

包含中国传统文化和公文写作2模块

外语语言应用(必修)

2

2

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限选)

4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

开放选修课程(自选)

2-4

学科专业教育

学科基础课(必修)

必修

专业核心课(必修)

必修

专业拓展课(选修)

自选,提供1.5倍左右选修课程

专业实践(必修)

 

四、课程模块设置及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和公共基础选修课程两类课程。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公共基础必修课原则上是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类课程等。其中外语类、数学类、数字素养类等课程,专业设置类似课程的可不开设。

1)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16学分)

思政课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和《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的文件要求执行,包含理论和实践两部分。详见表2

2.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构成

序号

课程类别

总学分

理论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2.5

0.5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4.5

0.5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2.5

0.5

4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2.5

0.5

5

《形势与政策》

2

2

0

合计

--

16

14

2

 

2)外语类课程(10学分)

大学英语实施分级与个性化教学,第一、二学期每学期3学分,第三、四学期每学期2学分,第四学期为专门用途英语与跨文化类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外语类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3)数字素养类课程(3-6学分)

包括《大学计算机》及计算机程序设计类课程、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智慧制造等课程。其中《大学计算机》为经管类专业必修课。具体要求详见《数字素养类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4)数学类课程(3-24学分)

数学类课程(理学类专业除外)采取分类教学模式,鼓励文学、法学专业学生修读,各专业可根据学生需求,确定课程。详见表3

 

3.数学类课程学分构成

课程类别

学分

备注

大学文科数学

3

建议文法类专业开设

微积分I

微积分II

3-5

3-5

数学学院提供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各专业自行选择。

线性代数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高等代数I

高等代数II

3-4

3-4

6

6

高等数学I

高等数学II

数学分析I

数学分析II

5-6

5-6

6

6

5)体育教育类课程(4学分)

体育类课程采取分项目教学模式,四年不断线,贯穿体育俱乐部教学、体质健康测试及课外体育锻炼与竞赛,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体育》(一)至(四)各1学分,32学时,分四个学期, 在第一、二学年开设。实行体育达标基础上的体育俱乐部制,学生可选择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散打、轮滑、瑜伽、毽球等其中一个俱乐部进行学习和训练,达到规定时间要求,并通过考核测试取得相应学分。学生四年体育成绩评定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6)美育教育类课程(2学分)

美育即审美教育,开设美育类课程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学生对美的兴趣,提高对美的感知力、鉴赏力、理解力和创造力。按照《山东工商学院美育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美育类课程由团委和人文与传播学院组织实施。

7)劳动教育类课程(2学分)

劳动教育是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全面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劳动教育类课程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8)军事类课程(4学分)

军事类课程让学生了解掌握军事基础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军事类课程包括军事理论课和军训两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共计4学分。由武装部组织实施。

2.公共基础选修课程

公共基础选修课程为素质拓展类课程,包括财商素养、文化语言、创新创业教育、开放选修等模块。坚持学科相远原则,学生依个人学习兴趣,跨学科、专业自由选择修读课程,其中理工科专业学生须修满14学分,其他学科专业学生须修满16学分。选修课实行单双学期循环开设。其中:

1)财商教育类课程(2-4学分)

财商教育类课程分为财富管理和公益慈善2个模块,学生每个模块任选2学分。财富管理模块由金融学院组织实施,公益慈善模块由公共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2)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4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包括必选课《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32个理论学时,2学分,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其他创新创业类课程计2学分,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

3)文化语言类课程(4学分)

文化语言类课程,包括大学语文和外语语言应用两个模块,每个模块32个理论学时,2学分。

大学语文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和公文写作两个模块。全校所有专业在第一学期开设《大学语文I》(中国传统文化),16个理论学时,1学分;全校所有专业在第二学期开设《大学语文II》(公文写作),16个理论学时,1学分。由人文与传播学院组织实施。

外语语言应用针对学生的不同类别,提供不同课程,第一和第二学期修完2个学分。课程设置有《英语语音突破》、《英语写作与表达》、《翻译技巧》、《经典阅读与思辨》、《演讲与口才》等。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4)开放选修课程(2-4学分)

开放选修课程涵盖社会科学、哲学修养与伦理规范、语言与跨文化沟通、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领域课程,学生依个人学习兴趣自由选择修读课程。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坚实基础。学科基础课原则上按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划分,我校主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各专业,应尽可能统一学科基础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学科交叉,可设置一定比例跨学科的课程,以扩展学生专业知识面,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育人目的。学科基础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科门类所在学院设置,跨学院课程由学院协商设置,教务处负责协调。

(三)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由专业核心课程(必修)和专业拓展课程(选修)组成,是面向本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体现专业优势和专业特色。

1.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能力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的设置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又要体现专业特点与优势。专业必修课原则上设置6-8门,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设置。 

2.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根据各专业学科属性设置,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和知识面,进一步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括专业综合课程、专业前沿课程、专业学术讨论等。

各专业可以根据学生发展、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专业知识深化模块、专业口径拓宽模块、实务技术提高模块等,也可按照专业方向不同或学生就业考研的不同需求设置不同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不同方向的课程之间避免重复,以保持每一方向课程的相对独立性。

3.专业实践

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内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学科竞赛等。各专业必须在培养方案中单独列出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尽量细化并体现专业特色。专业实践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各专业可安排1-2周的认识实习,1学分;撰写学年论文,1学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最后一学期,时间不少于8周,毕业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专业学科竞赛由牵头部门(创新创业学院)与二级学院联合组织实施,计2学分。

要加强对实验、实习(实训)、专业学科竞赛、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整体优化和系统设计,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实践教学活动。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要达到实验课数量的50%,提高自选实验比例。

(四)多元化培养课程设置要求

1.跨学科交叉融合课程设置要求

按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鼓励开设交叉融合课程,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融合)”。

2.创新创业课程设置要求

在现有的学科和专业中融入创新创业要素,每个专业至少建设2门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与学科竞赛融合的必修课程,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双创)”。

3.双语或全英文课程设置要求

鼓励各专业积极开设双语/全英文课程,非英语专业(方向)应至少设置1门双语或全英文必修课,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双语)”或“课程名称(全英)”。

4.慕课课程要求

立项为校级慕课的课程必须基于相应课程的MOOCSPOC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MOOC)”。

5.校企合作课程要求

各专业聘请政府、企事业单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校讲授的课程或校企合作相关专业由外部机构承担的课程,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企业)”。

6.中外合作课程要求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在满足教育部课程设置要求的前提下,加强与对口国外大学和开设同类专业的二级学院沟通,既要体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特色,又要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引进的课程标记为“课程名称(引进)”。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组织

1.教务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总体负责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2.各学院成立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吸收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参加。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加强学院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凡是涉及跨学院的课程调整均须经双方同意。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和体育部配合做好公共基础课的实施方案。

3.培养方案由专业负责人在学院领导下组织全体专业教师开展具体修订工作。各专业须认真贯彻执行本指导意见所列修订原则和各项具体要求,既要重视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培养目标、核心课程以及实践环节等共性要求,又要体现专业特色。要求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均达到规范化要求,明确和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并以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二)培养方案论证程序及要求

1.专业内部修订(2021318日至415日)

组织专业教师认真学习本文件和本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标国内外一流大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完整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学院论证(2021416日至424日)

各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每个专业聘请论证的校外专家应不少于5人,且至少包含3-4名学科专业高水平教授和1-2名熟悉专业人才社会需求的行业企业专家。各个专业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及会议纪要,统一报送教务处。

3.校外专家论证(2021425日至55日)

教务处将各专业培养方案送校外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返回学院,学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定(202156日至518日)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后,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有关说明

1.本次培养方案编制工作,要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所有工科专业都要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来做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尽可能与国际接轨,主要专业课程的设置要依据《国标》中课程的要求。多个学期开设的同一课程,课程名称后用 I,II,... 表示。所有课程名称要有中英文。课程承担单位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出相应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3.专业拓展课要保证课程充足。选课人数达到20人可开课。

4.各相关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注意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贯通培养的差异性分析,从培养标准到课程设置、课程标准的制定,最后到课堂教学,都要体现针对不同类别学生的因材施教。大类招生(准备大类招生的)学院要提供“大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此次一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6.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

本次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自2021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山东工商学院 

2021322

 

山东工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322日印发

(共印2)

上一条: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 下一条: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 鲁ICP备05025313管理